top of page
作家相片蘇彥誠 Josh Su

結語


2013年至今,臺灣推動農業結合光電的政策已歷時八年。走過大大小小的爭議,我們更了解能源轉型對社會帶來的轉變,絕不僅止於能源本身。能源轉型與整個社經結構的關係就如萬縷千絲。


從假農作事件,我們得知政府的完善法規在能源轉型過程,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。若無制度性的限制與引導,在商業邏輯下,位居弱勢的農地將再次成為工商業蠶食鯨吞的對象。更有業者以農地變更的途徑,直接將地目變更,讓早已總量不足的農地持續流失、一去不復返,成為供工商業使用的特定目的事業用地。倘若為了能源轉型,而讓臺灣持續已久的農業問題變本加厲,這會是人民期望的永續家園嗎?


而臺南七股的漁電共生抗爭,更凸顯了本意美好的再生能源,若政策引導不當,擺放至不適合的地方,反倒侵害既有的濕地與山林生態。漁電共生的政策立意良善,若輕忽了地方政經結構的不平等,反而迫使話語權薄弱的承租漁民,遭遇生計不保的夢魘。


開發利益掛帥、生態衝擊與權力結構的不平等,這些社會衝擊恐怕是政策推動者始料未及,卻是能源轉型的必然過程。


從這段歷程,臺灣社會對於「永續家園」的想像,其實正不斷發展與更新。永續家園絕非只由再生能源構成。2015年聯合國發表的永續發展目標(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, SDGs)當中,能源僅是其中一項,糧食安全、生態保育與合宜工作同樣是邁向永續的重要面向。臺灣從這段發展歷程中,更能深刻體會能源轉型必須與農業、生態以及農村發展共好共榮,偏廢於單一發展並非人們期望的家園。


由此可知,這八年來的能源轉型之路,臺灣並未原地踏步,社會已逐漸產生轉變。人們從這些價值衝突中,逐漸找到共識,也就是光電開發必須以農業為本,期望農業與能源一同發展與轉型。這也是當前政府確立的能源轉型推動原則——農業為本,綠能加值。


臺灣環境規劃協會理事李翰林說:「能源轉型就是社會轉型。」上至政府,下至所有公民,臺灣正在學習迎接新的能源、新的社會景象。


臺灣有勇於批評政策、監督政府,卻又充滿行動力,能促成政策改變的公民團體;有堅持走正路,憑一己之力建立起能源牧場的農民薛連豐;也有寄望於漁電共生,期望光電幫助養殖漁業轉型的漁民王坤禾、黃國良。


光電業者、農漁民、公民團體與政府若能持續溝通,對於「永續」的內涵有更多想像,這些衝突與爭論就並未白費。


當臺灣社會能夠鑑往知來,就沒有白走一段能源轉型的路,而且仍要持續走在這道路上。而且人們的想像可不僅如此,從永續轉型的視角來看,生質能、循環經濟的發展也與能源轉型緊緊扣連。要讓這些多元想像實現,絕不可偏廢於太陽光電的發展,而必須回到人們的日常生活的農村與都市,從多個面向追求永續發展。


當人們對氣候變遷的影響日漸有感,就更警惕自己,應持續尋找對於永續家園的共識及方向。這條路雖然依舊漫長,未來家園的樣貌卻也已在這些辯駁中,日漸清晰而萌芽。

Comments


bottom of pa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