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電與農業,並非只有衝突關係。就在地面型光電爭議不斷之時,一波由下而上發起的公民電廠運動,也在五年間逐漸發芽、茁壯,為農村帶來過去未能想像的新機會。
位在桃園市復興區的比亞外部落,以有機農業為主要收入來源,過去每到颱風季,族人就面臨突然停電的窘境。2019年開始,臺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以募資方式,將光電板當作禮物,送給比亞外部落。如今,比亞外不再擔心停電,電費也因此大幅減少,這些省下的經費成為族人運作部落事務的新資源。
同樣是有機農村的新北市淡水忠寮社區,近年也因光電而受惠。忠寮社區十年前開始加入政府提出的農村再生計畫,社區凝聚力強,卻始終缺乏經費進行社區營造。2020年,他們與淡水社區大學共同創立綠能合作社,在社區屋頂建光電,除了能定期收租金、共享發電收益,也參與整個建置過程。
強調以公民或社區為經營主體,重視分散性與地方性的公民電廠,如何為臺灣農村創造新價值?又能為臺灣的能源轉型帶來什麼啟發?
恬靜自然的部落農村,停電曾是最大困擾
比亞外(piyaway)是位在桃園大漢溪上游的泰雅族部落,海拔約700公尺高。從部落一眼望去,群山環繞,雲霧裊裊,周遭大片山林是臺灣特有種鳥類藍腹鷴的棲地。
三十幾位居住在此的族人,以務農為主要經濟來源。二十年前,比亞外部落長老猶浩曾歷經農藥中毒,康復後與族人有共識,逐步改採生態農法,放棄化學農藥及肥料,也隨季節輪作不同蔬果。這裡春天種枇杷,夏天盛產五月桃,秋天種甜柿,冬天則種柑橘,蔬菜種類更是繁多。有機蔬果銷售狀況良好,十年前也取得慈心有機認證,是比亞外的重要產業。
圖17 比亞外長老猶浩是當地生態農業推手,桌上是當地冬天種植的有機柑橘。 (蘇彥誠/攝影)
族人們以長老教會為生活中心,彼此緊密連結,共同決定部落事務。部落生活雖自成一格,卻有個長年無法解決的困擾:每遇颱風季,就容易停電。
「其實只要風一大,不一定要到颱風天,這裡都很可能停電。」比亞外長老教會傳道林聲說,山區電纜穿越樹林及竹林,每到颱風季或梅雨季,電纜容易遭強風吹斷或遭樹枝卡住,導致部落沒電可用。停電短則一天,過去還曾長達一週,族人不僅無法炊煮,連手機都會因基地台沒電而斷訊。
林聲說,過去怕停電,「還特別準備柴油發電機,在教會集中使用,至少讓我們可以吃飯,可以用手機保持聯繫。」
比亞外的停電困境,凸顯了臺灣電力採「集中式大型電網」的缺點:天災或人為疏失,都容易使電力送不進偏鄉。2019年,臺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理事長高茹萍得知比亞外處境,認為再生能源強調分散發電、自發自用的特性,能有效解決部落困境,便向光電業者募集光電板,送給部落。
第一階段,教會屋頂上先裝設3瓩光電板,試試山區的發電效益。3瓩的光電板不算大,卻已對部落產生明顯轉變。
部落裡耗電最多的教會,原先每兩個月的電費大約一萬元,裝設光電板後,如今電費降幅已超過一半。林聲說:「這些省下來的錢,我們就挪到部落的基金,用在族裡的教育、觀光、長者關懷與部落文化事務。」
2021年,教會完成第二階段的光電設置,裝置容量將近15瓩,同時也增設儲能設備,可以將白天發電儲存下來,供晚上使用。
圖18 比亞外長老教會於屋頂裝設光電板,發電自用。(蘇彥誠/攝影)
以部落為主體,公民團體捐贈「公益電廠」
高茹萍表示,比亞外多年來積極做符合部落精神的事,「很有理想性,我們就希望可以用綠能協助部落」。遵循泰雅族Gaga文化,比亞外復育藍腹鷴,維護山林生態,強調與大自然和諧共處,至今也保有共食文化,一同做飯、用餐,並且送便當到鄰近長輩的家中。
不過高茹萍也強調:「做任何開發前,與部落溝通,讓部落成為事情的主導者很重要。」
原來,比亞外曾有過不愉快的開發經驗。約十年前,曾有業者想將比亞外打造成一個發達的觀光部落,以營利角度構想比亞外的開發計畫。「這變成我們不是做自己部落的主人了嘛,這不是部落真正想要的方向。」林聲說,後來族人決議中途停止計畫,與業者也不再有往來。
同樣地,2018年曾有光電業者聯繫比亞外,希望租用他們的屋頂發電。「講白了就只是向我們租一塊地,發電利益還是回到業者身上。」林聲認為,業者只從商業角度看待部落,並非族人所期待,因此拒絕業者的提議。「這段經驗讓我們一開始對太陽能有警戒心。」他也坦承。
圖19 比亞外長老猶浩與臺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討論光電建置計畫。(蘇彥誠/攝影)
後來,高茹萍與部落開了多次會議,仔細向族人解釋光電板運作原理,並親自帶領族人參觀其他光電案場,才讓部落逐漸理解太陽能的優點。更關鍵的是,高茹萍向部落說明能源轉型的重要性。「我們才知道這不單單只是發電,也是運用上天給的能源,減輕環境的負擔,這符合部落的精神。」林聲說。
目前教會已能藉由光電板滿足日常電力需求,而未來,比亞外將繼續推動家戶屋頂的太陽能,期望成為臺灣第一個百分之百能源自主的綠能部落。
綠電收益,許農村一個「地方創生」夢
位於新北市淡水區的忠寮社區,近年也逐漸轉變為綠能農村。不同的是,他們將屋頂租給合作社,也在其中持股,一起參與案場的規劃與建置,並共享日後的發電收益。
忠寮社區地處大屯山腳下,來自火山群的公司田溪帶來豐沛養分,因此土地肥沃,早期是北部重要的稻米產地。1990年代末期,臺灣加入WTO,政府鼓勵休耕,忠寮社區也因人口逐漸外流,便配合休耕,改做休閒農業。
「以前這裡生態很豐富,蜻蜓和螢火蟲都很多。」十年前,李鎮榮退休回鄉居住,才發現田間景象變了樣,因政府要求休耕地需除草,居民噴灑除草劑,卻造成生態衰退。不僅如此,居民日益疏離,只有少數人參與社區事務。
正好,當時農委會開始推廣農村再生計畫。「社區可以改造,還可以拿經費,我們覺得很不錯。」李鎮榮說,為了參加計畫,社區重新聚集起來,一百多位居民參加社區會議,其中三十幾位擔任志工,處理社區事務。自此,社區有了許多發展願景。
2015年,李鎮榮在社區推動「魚菜共生」,用一塊田種水生植物茭白筍,吸收上游養魚場排放的污泥,讓溪流變得乾淨。
不過,忠寮社區對社區發展還有許多構想,卻因經費不足,而無法實現。
圖20 李鎮榮過去推廣魚菜共生改善溪流生態,近年也加入合作社,建置光電板。 (蘇彥誠/攝影)
「有天我碰到許董,跟他說社區沒有錢,市政府補助的經費也不長久。」李鎮榮接任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後,得知淡水社大董事長許慧明想創立綠能合作社。曾在電子業工作,李鎮榮對再生能源熟悉,過去做魚菜共生時就自建太陽能系統使用,他聽聞許慧明的構想,決定邀請社區一起加入。
2019年5月,新北市智慧綠能社區合作社(簡稱新北綠能合作社)成立,其中五分之一成員來自忠寮社區。至今,社區裡已建置四座公民電廠,總建置容量約68瓩,估計每年賣電收益約55萬。
居民林世雄說,社區曾召開幾次會議,說明社區公民電廠的理念,形成發展共識。他也決定出租住家屋頂,蓋公民電廠。「其實我不是看那一點租金,想說遮陽也不錯,而且發展綠能是我認同的方向。」林世雄說。
圖21林世雄將住家屋頂租給合作社,除了共享發電利潤,也為房子遮陽。(蘇彥誠/攝影)
有了公民電廠帶來的收益,社區對地方創生的想像更為大膽。
李鎮榮說,近期社區和周遭大學合作,藉學生的創意一同規劃休閒農業區,也做農特產品的開發,希望振興當地農業。此外,忠寮社區也成為新北市認定的生態教育社區,今年獲頒金牌農村。社區也因長輩多,長者照護成為李鎮榮關心的事。「我正在做高架、自動化的種菜盆,讓老人家有活動機會,不必彎腰就可以種些養生食材。」他分享。
「忠寮本身凝聚力很強,在這裡我們真的看到綠能成為一場公民運動。」許慧明說,社區裡也正在規劃新的太陽能電廠,甚至想發展風力、小水力發電,「未來這個綠能農村景象,應該會很可觀。」
社區福祉擺第一,獲利不再是首要考量
合作社與光電業者究竟有哪些根本差異?文化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副教授陳潁峯長期研究公民電廠,也是新北綠能合作社一員,他認為兩者看待電廠價值的基礎不同。
陳潁峯說,合作社考量的是社區整體福祉,而不只是發電利潤,「即使獲利沒那麼高的案子,也願意接。」他舉例,文化大學位在陽明山上,日照不佳,曾有業者評估後認為無利可圖,後來合作社得知,「他們來仔細看一次,就決定要做。」
此外,合作社的發電利益直接回歸民眾,讓人們對能源轉型有參與意願,也是光電業者無法帶來的好處。「這就是最有效的能源學習。」陳潁峯說,在合作社裡,社員會一起參與建置過程,慢慢地暸解蓋電廠需要多少錢,場址高度、緯度和向陽狀況會如何影響發電,「這些本來不懂,可是因為跟自己有關,就會想主動了解。」
新北綠能合作社的章程也寫明,每年盈餘中,三成是公益金,由社員共同決定用途,五成分配給社員,一成是公積金,另一成則是工作人員酬勞。
許慧明說,「淡水是自己的故鄉,我們做綠能不是做好玩而已。」身為台電資深公務員,他了解綠能對環境的好處,不過成立合作社除了推廣綠能,更希望藉此帶動地方產業轉型,地方創生就是終極目標。
圖22 2021年1月,新北綠能合作社召開社員大會,報告營運狀況,也共同討論未來規劃。(蘇彥誠/攝影)
成立才兩年,新北綠能合作社成員已超過160人,募集股金超過1,700萬,成長快速。「這還有一個重要意義,就是北部人開始對發電負責任,而不是都用中南部的地發展太陽能。」陳潁峯說。
能源轉型之路,不能忽略的公民參與
儘管發展模式不同,比亞外蓋公益電廠,以及忠寮社區加入綠能合作社的故事,都顯示公民電廠為能源轉型及農村發展帶來的獨特價值。
高茹萍以德國能源轉型為例,德國是以屋頂及公民電廠為轉型基礎,因為屋頂型光電對環境影響不大,又可以幫忙降溫。「哪裡用電,就在哪裡蓋。」高茹萍說,屋頂型光電助於分散式能源的發展,否則為了種電還要增設饋線,反而是增加基礎設施的負擔。
高茹萍也提醒,讓社會大眾對能源轉型有社會共識,是轉型成功的關鍵。「所以我們想用綠能結合公益、幫助弱勢,讓大眾看見綠能帶來的好處。」她說。
對農村來說,公民電廠更是發展新產業、吸引青農返鄉的新契機。
長期參與公民電廠推動的陳秉亨舉例,國外會將綠能與當地農特產品結合,推出綠能威士忌、綠能果乾等特色產品。「臺灣鄉村也有很多農特產品,像是小米酒、洛神花蜜餞還有麻糬,如果結合公民電廠,也可以做出很獨特的綠能農產品。」他說。
陳秉亨認為,光是讓農村因為公民電廠而增加收益,就能對農民生活帶來實質改善,青農也樂意返鄉,因為收入比以往更有保障。「這麼一來,長照、低生育率等社會問題,也都因年輕人回到家鄉安居樂業,而會有所不同。」他更指出。
發電利益回饋社區,體現社會正義
「德國的種電是全民運動,在臺灣變成像是系統商的運動。」政大地政系助理教授戴秀雄認為,政府談能源轉型,絕不能忽略能源自治,因為綠能的本質就是分散式、以社區為基礎,「現在大部分的光電利益,都被大系統商拿走,不會落到小老百姓身上,這是不公平的。」
陳秉亨也舉例,光電業者在農漁村設置大型光電案場,「這麼大一個案場在旁邊,很賺錢,旁邊的村莊卻是一樣破敗。」他認為,這一類案場若能開放讓地方居民持股,不僅利益可回饋當地,甚至能減少開發時居民與業者間的衝突。
陳潁峯建議,政府可參考丹麥做法,設置公民參與門檻,避免發電利益與地方脫鉤。「例如今天要參加新北市的屋頂光電招標,可以要求有一定比例的在地居民持股。」他說。
今年二月,經濟部採納公民團體連署建議,二度將屋頂型光電目標上修為800萬瓩,地面型光電下修為1200萬瓩。然而,目前公民電廠發展最大的阻礙,仍是資金籌措困難。
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資深主任吳心萍認為:「臺灣的銀行只認識資本家,並不信任民主制度。」當綠能合作社想建置案場,向銀行融資時,往往很難取得銀行授信。她呼籲,金融業者要以ESG面向看待公民電廠的開發,提供更友善的借貸方案,不要只視為一般的商業投資。
就連合作社要競標公有屋頂,也遇到困難。許慧明指出,地方政府雖盤點公有房舍屋頂,招標建置光電,「但是合作社財力不如財團,難以競爭。」他建議,政府若想推廣合作社及公民電廠的發展,應考慮設立專屬的競標方案及售電費率。
過去,政府投注較多資源推動大型電廠,加速能源轉型。陳秉亨期望,現在大型業者的發展已趨穩定,政府可更積極推動公民電廠。「公民電廠發電量雖然小,卻有許多無法取代的價值。」他說。
公民電廠的發展故事,已讓臺灣能源轉型有了新樣貌。政府能否順勢,重視轉型路上的公民參與,勢必會影響臺灣未來的綠能景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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